未签订劳动合同,去仲裁,需要的证据?有工资条可没有公司盖章,怎么办?

发布于2022-07-29 14:28:44

谢谢大家帮帮我,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半年,期间没有上保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我去仲裁举报,已经受理了,现在就等着8月份开庭,可公司经理给我打电话,对我说,举报也没有用,你的工资条上面没有公司盖章,是无效的。并且他不会承认我在那工作过。。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公司就三个人,经理和我,还有一个同事,早就已经离职,如何要求证明? 我这里有在工作时的考勤卡,不过只有两个月的,因为两个月之前的卡消磁了,经理就给我换了张新的,可这张只有两个月的记录,我该怎么做? 还可添加0张

1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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