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后未满一个月走人工资怎么结?

发布于2022-07-29 10:49:05

我的情况是:2008年10月签订的合同,到2009年10月到期。现在发现这个公司很不正规,前段时间新来的副总让所有人都重签了一份劳动合同(怕劳动局来查),还搞了份公司规章制度让每个人签字。老板说好4月加工资也没加,以各种借口拒绝给我们加工资。 我于2009年5月5日递交了辞职报告,并于5月9号完成所有的交接工作,双方也签了交接清单。但是那个副总说让我下星期必须还要去,给公司办事情。并以违约金威胁我(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公司也没有给我提供任何培训。 我辞职也没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因为现在没人给她办事,就抓住我不放。公司发工资是前个月的工资到次月10号发(比如4月份工资在5月10号发), 我想问一下各位,双方签完交接单算不算是同意我辞职了?我从11号开始可以不去吗? 不去的话5月份这几天工资有的拿吗? 主要新单位要我下星期到岗。拜托各位帮帮忙! 还可添加0张

6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工资按照离职之日结算,除非双方约定按照一个月时间结算工资,否则按照离职之日计算工资,牵扯到赔偿、奖金等事项,需要跟企业协商
只要离职报告提交,公司审批通过,离职时间不局限在一个月;如果提前离职,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意义并没有违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5、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

6、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7、“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并在提交辞职申请后的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而对于辞职后的工资结算方法,是用你的 基本工资/168 再乘以你的工作小时(比如一天8小时,上了5天班,就是40小时)。而你如果去告的话,是很麻烦也很费时间的,当然钱多或者闲的发慌,可以试试。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1、只有离职报告提交,公司审批通过,离职时间不局限在一个月;
2、如果提前离职,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意义,没有违规;
3、工资按照离职之日结算,除非双方约定按照一个月时间结算工资,否则按照离职之日计算工资。
4、牵扯到赔偿、奖金等事项,需要跟企业协商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是呀,11号你就走人。5月的工资是没有了。因为你已经辞职了。还要那几天的工资干什么呀。11号走人,没有任何责任为他卖命。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先把工资拿到手
这公司问题多多,到时候你都可以告他,他还敢告你?不信你就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打听。如果你愿意,威胁他一下,五月份的工资都应该可以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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