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离职 一个月后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发布于2022-07-29 08:50:35

打了离职 一个月后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3月21号跟经理说的 同意了,后面我去找人事部,人事说 4月20号过去办离职手续,今天又突然告诉我 我没有打离职申请,口头说的不算,我得打了申请 等一个月才行,我今天要离职申请 她们不给,说没有 要我等几天再说,我当时是微信说的 有截图的,在这边 加班没有加班费,周六日 上午10点到晚上10点,多吃一顿饭也不给加班费,不加班扣钱,平常没事也加班,我是真不想干了 该怎么办? 还可添加0张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包赢。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9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离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但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损失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不支付,责令加付赔偿金。依然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主张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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