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她协商过了,他说我有权利去行使我的合法权利,但是人在做天在看要我自己想清楚这个后果,说的我怕怕的,我都不敢去告他了怎么办,他的理由是他要把他的公司养成一个习惯每个人辞职后都要押最后1个月工资在3个月后发,以备在未来的几个月里发生变故好找到责任人 还可添加0张
一般是不行的,除非合同有写,而且你也签字了,建议去当地劳动局投诉
这要看你做的是什么工作了,合同上有没有这条,没有的话,一般他们没资格这样做的!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