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留置权丧失占有即消灭,而质权不是?求原理,三板斧别来! 注意,我问的是原理,别跟我说法条。

发布于2022-07-26 12:59:20
4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6
留置权法定担保物权,基于特定的法律关系而占有标的物,以对物的占有为其存续要件,也就是说,留置权人非基于留置权而有占有的权利,而是基于占有而成立留置权。一旦占有丧失,留置权当然随之而消灭。
这一点区别于质权的先有质权后有占有。质权人丧失占有后,如果质权人基于自己的意愿将占有的质物返还出质人,则质权便归于消灭。如果相应丧失占有可以回复,则质权并不消灭,而是可基于质权向第三人或者出质人请求返还。
因此,留置权丧失占有即消灭,而质权则不一定。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6
《担保法》第七十三条 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第八十八条 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
(一)债权消灭的;
(二)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

设立担保物权的物的种类、公示方法不同,留置权只能在动产上设立,动产的公示方法是占有。
所以丧失占有且占有回复请求权除斥期间经过后,留置权消灭,动产质权也一样。

但质权除了动产质权,还有权利质权,某些权利质权的公示方法是登记,什么都不占有。比如基金、股票、专利、著作权。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6
区别在于,首先权利基础不同。留置权基于合同约定占有留置物产生,而质权基于承诺债务的履行;
其次性质不同。留置权属于抗辩权的一种,质权属于担保权。
admin
网友回答2022-07-26
说起来也很简单,只要搞清楚留置和质押这两个担保形式的区别即可,还好偶最讨厌贴法条
1.留置的基础不仅仅是合法占有,从法理上说他要求更高,因为被留置物的所有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留置要打破这种合法所有!要求极高的正当性,必须是完全和平的形式,不能通过其他形式获得留置担保权:比如,修车不给修理费,维修厂不让出门就是留置,可是修车欠修理费,维修厂在大街上把车给扣了,就不是留置,而是违法!再比如吃饭不给钱趁老板不在逃跑,手机忘在饭桌上,回来找,老板合法留置,不给我饭钱不给你手机,没有任何问题,可这个人抢了手机就跑,老板这个时候再去抢手机就违法了,因为老板要靠抢夺争取这个手机已经不是和平的方式获得占有了,!另外通过欺骗,盗窃等形式表面上看没有使用暴力,但广泛了理解不是正当的!
所以一旦丧失留置权的占有,就不在有任何手段可以从新占有,当然留置权就消灭了!
2.质押权的要求比留置要宽松的多,因为质权的获得不是留置那样的一方直接不经同意取得,而是一种来源于双方合同的取得,比如车辆借款质押合同,。你不把车质押给我,我不给你钱的!质权设立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一方因为合同合法的获得质权,该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因为该质押物的使用权或者控制权是所有人授予我的,是所有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分,包括其本人在内都不能侵犯,通俗的说你不还我钱我就不给你车,因为质权在我,不但是法定,更是所有权人意思表示!所以丧失占有完全可以重新取回,质权不消灭!
总结--其实从法理上说,留置本身是违反法理的,但是法律出于保护较为弱小的群体,强行将其合法化,因此要求较高!质押本身就是个合同,不违法法理,丧失占有不消灭反而是保障质押人和质押权人的意愿!
愿意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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