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空白介绍信只有中心才能领取,管理以中心主任负责制。介绍信开出前必须向总部申报需调研课题或相关资讯核实的基本情况并对所发内容审核,合法合规后签发并保管存根
(2) 介绍信使用范围不能超出持信人的工作区域,确保用于三农调研课题或相关事宜,做到内容打印或书写工整无涂改,保证存根和正联内容完全一致,并妥善保管存根备查或归档
(3) 填写受信方名称、持信人姓名、身份、调研或核实内容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简洁
(4) 不得影印、彩印或复制,并依规使用带编号红章原件,如实打印填写开具日期。按接收介绍信的主体及核实事件,做到一信一主体,一信一事件。不可一信多用。更不可交由非本单位有效证件持有者使用
(5) 因聘任期满、自愿离退、违规除名等情况不再从事本单位工作之日起,停止使用或不能使用《带章空白介绍信》的,应及时退回总部缴销,以免保管不当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