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注销后,又发现债务人对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时原公司清算小组和大股东谁有提起诉讼的资格?

发布于2022-06-26 14:23:35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6-26
清算小组。 可参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十七条:破产程序终结后,由清算组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破产程序终结后仍有可以追收的破产财产追加分配等善后事宜需要处理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保留清算组或者保留部分清算组成员。
admin
网友回答2022-06-26
你好! 1、公司已经注销,则公司的主体资格消灭,清算小组的资格当然也随之消灭; 2、公司注销后,原公司的财产由股东按股权比例承继,因此发现公司的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提起诉讼。 3、部分股东起诉的,可以主张其份额内的债权,对于其他未起诉的股东,人民法院会通知他们作为第三人或共同原告参与诉讼。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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