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很好的朋友因在网络上受骗上当,帮别人在酒店里发了一些小卡片(带色情的),她当时也是缺钱用,对法律也不咋了解,不知道这样会进看守所,才会犯下这样的错误,看守所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让她在看守所待了5天。她是先被抓到派出所,待了大半夜,然后才送到看守所的,在看守所照了相,按的手印的,这样她会不会被记录在档案里面,结婚时会不会被查出来,以后进一些大型的工厂会不会被查出来(不是国企或外企)。她是在北京看守所待的,我朋友后来跟我说,事后她在酒楼工作,有个警官打电话到她工作的酒楼问她领导,为何派出所会有她的身份证号码,这样想,只要身份证号码在派出所登记过,就有警员问,这样子,她以后不是没法做人了。到哪工作都担心会不会有警员问她,掀她的底。这事,她还没让她爸妈知道呢,她都不敢让她们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