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明星照片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发布于2022-05-29 22:08:31

我在自己博克空间里上传和使用明星照片算不算侵犯肖像权.博克空间是公开的~

6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5-29
不算,根据权著作权法的规定,这是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属于公共共享资源,不属于侵权行为.
admin
网友回答2022-05-29
当然算了。你可以查一下相关法律 尤其是使用其肖像从事其他活动
admin
网友回答2022-05-29
不算 明星是比较特殊 他们是公共人物 他们的照片在网上就是让大家注意他们
admin
网友回答2022-05-29
不算 要不芙蓉姐的照片到处传的都是她不发了 还用天天出来造人骂
admin
网友回答2022-05-29
只要你不是以赢利为目的或影响他人正常赢利而只是作为自己的个人收藏!
admin
网友回答2022-05-29
nbsp; 原告:卓小红,女,24岁,四川省重庆九龙服装公司职工。 被告:孙德西,男,42岁,四川省重庆摄影公司广告产品摄影部职工。 被告:重庆市乳品公司。 1986年11月25日,四川省重庆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卓小红诉被告孙德西、重庆市乳品公司侵犯肖像权纠纷案。经审理查明: 1983年4月,原告卓小红到重庆摄影公司广告摄影部拍生活照时,被告孙德西向卓提出,再拍摄一张作样像用。卓表示同意,但提出该样像只能摆在营业柜台内。1985年5月,被告重庆市乳品公司职工杨××接受该公司重新设计“多维麦乳精”瓶贴商标任务后,发现重庆摄影公司广告摄影部柜台上陈列的卓小红侧影彩照,便于同年6月9日,直接与孙德西商定,由重庆市乳品公司给付孙人民币40元买了卓的这张样像。杨将卓小红样像原形加工(添加1只手和1个玻璃口杯)成瓶贴商标式样,再交孙翻拍成反转片。重庆市乳品公司将反转片交印刷厂制版印刷了492000张“多维麦乳精”的瓶贴商标,并将贴有上述商标的商品陆续投放市场。1986年7月,卓小红发现自己的样像被用作商标后,即向孙德西和重庆市乳品公司提出异议,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卓小红向重庆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孙德西与重庆市乳品公司未经卓小红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出售、印刷他人肖像作商标,是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依照民法通则第120条关于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规定,孙德西、重庆市乳品公司应当共同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在事实和法律面前,两被告均承认侵权行为属实,当面向卓小红赔礼道歉。经市中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于1987年1月8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重庆市乳品公司所印刷的以卓小红肖像为原形的“多维麦乳精”瓶贴商标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剩下未投放市场的400362张瓶贴商标全部销毁; 二、孙德西赔偿卓小红经济损失150元,重庆市乳品公司赔偿卓小红经济损失300元。 本案受理费30元,由重庆市乳品公司承担20元,孙德西承担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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