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好友,比较惨,他娶的老婆婚前隐瞒了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婚后四年了一直都没有要小孩,目前打算离婚,可是女方父母说这个病是嫁他后才有的,还说离婚要二十万分手费才同意离婚,(其实女方的妈妈也有) 男方应该给吗 ?男方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女方之前一直偷偷靠吃药控制,结婚后,想要小孩,他父母怕对以后小孩有影响就让她改吃中药,就犯病了,朋友这才知道。)虽然知道她是婚前就有精神病,但要如何证明给法院看呢?请大家详尽指教下!女方搞了个二级(精神)残疾证,用这个要挟,这个有什么吗?朋友是非常老实没有心机的人,请大家帮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