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 由上面的论述显然可见,本质科学按其意义从原则上就拒绝吸收任何经验科学的认识结果。在这些科学的直接论断中出现的现实设定,完全贯穿于其一切间接论断之中。从事实中永远只能推出事实。 因此,与作为一“偶然”设定的世界设定相对的是关于我的纯自我和自我生命的设定,它是“必然的”,绝对无疑的。一切在机体上被给与的物质物都可能是非存在的,但没有任何在机体上被给与的体验可能是非存在的:这就是规定着后者必然性和前者偶然性的本质法则。 但我们应当明确注意,在构成性现象学和相应的形式的和实质的本体论之间的这些相互关系,绝不意味着前者是以后者为基础的。当现象学家把一个本体论概念或原则认作构成性本质关联体的标志时,当他把它们当作直观证明的导引,而后者仅在自身内就有其正当性时,他并未从本体论上进行判断。这一普遍性的断在以后再进行的更基本的说明中将向我们证明,由于这个问题本身的重要性,这一论断当然是十分必要的。………… 书摘1 但是这种被称作事实性的偶然性的意义是有限制的,因为它与一种必然性相关,此必然性并不意味着在诸时空事实间并置关系的有效规则这种纯事实性的组成(Bestand) ,而是具有本质必然性的特性,并因此具有一种涉及本质一般性的关系。当我们说,任何事实“按其自身本质”可以是其它样子时,我们已经是在说,每一偶然事物按其意义已具有一种可被纯粹把握的本质,并因而具有一种艾多斯可被归人种种一般性等级的本质真理。一个个别对象一般不只是一个个别对象,一个Dies da(此处这个)! ,一个一次性存在的对象,作为“本身”有某种性质的特殊物,具有一系列本质的谓词,这些谓词必定属于它(作为“一个自身如是的存在物”),因此其它第二性的、相对的规定也可属于它。因此例如,任何声调本身都具有一个本质,其中最高位的本质即具有普遍本质的声调本身,或准确说声音本身——被纯粹当作可直观地在个别声调中挑出的因素(单独地,或使一种声调与作为“某种共同物”的其它声调相比较)。同样,任何物质的东西都具有自己的本质类,其中最高的本质类即“一般物质物”这个普遍类,它具有一般时间规定、一般时延、一般形象、一般物质性。属千该个体本质的每种东西,其它个体也可能有;而且在上述各例中指出的那种最高的本质普遍性,界定着诸个体的“区域”或“范畴”。 §3 本质看和个别直观 最初,“本质”一词表示在一个体最独恃的存在中呈现为其“什么”(Was)的东西。然而任何这种“什么”都可“纳入观念”之中。经验的或个别的直观可被转化为本质看(观念化作用)——这种可能性本身不应被理解作经验的,而应被理解作本质的。于是被看者就是相应的纯粹本质或艾多斯,无论它是最高范畴,还是最高范畴的直到包括完全具体物的特殊物。 这个给与着,也许原初给与着本质的看,可能是一种充分的看,好象我们能够在例如对声调本质的看中容易达到的。但这种看也可能是某种程度上不完善的、“不充分的”,而且不只是指其明晰性和清楚性的程度。某些本质范畴的特殊性是这样的,属于它们的本质只能“单面地”、连续“多面地”,但永远不会是“全面地”被给与。相应地,对应着这类本质的个别化单一体,于是只有在不充分的、“单面的”经验直观中才可被经验和被表象。这种情况适用于说明与事物有关的每一种本质,也适用于说明外延和物质性的一切本质的组成部分。的确,正如进一步考察(后面的分析将对此加以阐明)可以看到的,它一般地适用于一切现实对象。于是,单面性和多面性这种模糊的表达将因此具有确定意义,而各种不同的不充分性彼此也将被区分开来。 目前指出下面几点已经足够了,即自然事物的空间形态基本上只能呈现于单面的侧显中;而且尽管在任何连续直观过程中这种持续存在的不充分性不断获得改善,每一种自然属性仍把我们引入无限的经验世界;每一类经验复合体不管多么广泛,仍然能使我们获得更精确的和新的事物规定性,如此以至无穷。 个别直观不管属于什么种类,不论它是充分的还是不充分的,都可转化为本质直观,而且这一直观不管在相应的方式上是充分的还是不充分的,都具有一种被给与的行为的特征。但其涵义是 本质(艾多斯)是一种新客体。正如个别的或经验的直观的所 与物是一种个别的对象,本质直观的所与物是一种纯粹本质。 这里提出的不只是外在的类似,而且是一种彻底的共同性。本质看也是一种直观,正如本质对象是一种对象一样。互相关联的概念“直观”和“对象”的普遍化,不是任意畅想,而是事物本性所强制要求的。①经验直观,尤其是经验,是对一个别对象的意识,而且作为进行直观的意识,它“使此对象成为所与物”,作为知觉,它使其成为原初所与物,成为原初地、在其“机体的”自性中把握此对象的意识。完全同样,本质直观是对某物、对某一对象的意识,这个某物是直观目光所朝向的,而且是在直观中“自身所与的”;然而它是也可在其它行为中被“表象的”、被模糊地或清楚地思考的某种东西,可成为真假述谓的主词——正象在形式逻辑中必然最广意义上的任何“对象”一样。任何可能的对象,从逻辑上说“真述谓判断的任何可能的主词”,在一切述谓思想之先,正好具有它的与表象和直观的目光交遇的方式,这个目光或许在其“机体的自性中”达到它和“把握”它。因此本质看是直观,而且如果它在隐含的意义上是看而不只是再现或模糊的再现, 它就是一种原初给与的直观,这个直观在其“机体的”自性中把握着本质。②然而另一方面,它是一种基本上独特的和新型的直观,即与那类相关于其它范畴的客体的直观相对立,特别是与在通常狭义上的直观、即个别直观相对立。 本质直观的特性肯定是这样的,个别直观的主要部分,即个体的显现、被见,是以其为根据的,虽然这个个体肯定未被把握,也并未被设定具有任何现实性。因此可以肯定,如果没有朝向“相应的”个体之目光的、并形成例示性意识的*可能性,就不可能有本质直观——正如反之,如果没有产生观念化作用并在其中使目光朝向个别所见物中被例示的相应本质,就不可能有个别直观一样。但这一点绝未改变这样的事实,即这两种直观是本质上不同的;而且正象我们刚说过的,命题只说明了它们之间的本质关系。与诸直观间的本质区别对应的有“存在”(在此显然是指个别性存在)和“本质”之间的本质关系,事实和艾多斯之间的本质关系。按照这些关联域进行分析,我们就以洞见方式把握住与这些词语相应的、并从此以后与它们牢牢相连的概念本质。因此一切特别依附于艾多斯(观念)和本质的神秘思想将被彻底排除。① §4 本质看和想象。独立子一切事实认识的本质认识 艾多斯,纯粹本质,可以在经验所与物中,在知觉、记忆等等的所与物中被直观地例示,但它也可在纯想象的所与物中被例示。因此为了亲身地并原初地把握一本质,我们可从相应的经验直观开始,但也可从非经验的,不把握事实存在的、而“仅只“是想象的”直观开始。 如果我们通过*想象产生空间形状、曲调、社会过程等等’或者如果我们想象喜欢或不喜欢.意愿等行为,那么在比基础上我们通过“观念化作用”能原初地,或许甚至是充分地看到种种纯粹本质:即一般的空间形状、曲调、社会过程等等的本质,或者是形状、曲调等等有关的特殊类型的本质。在这里,实际经验中的任何这样一种东西是否被给与,是无关紧要的。 …………
这是一本书上的摘录,并不是全部,建议你去买一本“纯粹现象学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