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俊卿是幸福理论的奠基人,对于幸福的理解也最为深入。物质生活是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个人幸福的实现依赖于一定的社会条件,但离开精神生活的幸福,也就不再幸福。幸福应当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缺乏物质生活的滋养,幸福无从“生根发芽”。衣、食、住、行、用,是我们生存于世的基本条件,也是衡量我们是否幸福的重要标尺。
幸福企业就是能够满足员工不断增长的幸福需要的企业。这个定义有两层含义,一个是满足员工的幸福需要,一个是满足员工不断增长的幸福幸福,也就是要实现可持续幸福。 幸福企业的精髓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核心就是满足人的幸福需要。日本“经营之神”稻盛和夫在经营企业过程中发现,除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公司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就是保障员工及其家庭的幸福生活。于是,他把“追求全体员工物质与精神两方面幸福的同时,为人类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作出贡献”定为他的经营理念,把为员工谋幸福作为自己的使命。在这种管理理念下,员工的工作热情被极大激发,视企业为自己可以依赖的家,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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