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责任和义务就是保护和教育所有在校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而不是叫孩子听话,拒收孩子等于在说自己无能力、无爱心、无毅力,是下下之策。并且不管触犯刑法还是校规都有专门的责任部门处理,老师显然没有任何处置权限,也没有处置的立场,问题学生确实存在家教等方面的源头,但只要在学校,出了问题就是学校的问题,就是对应老师的问题,初二的孩子还在蓬勃成长的过程中,比起成长空间狭小的成年人要好教育的多,只要多出心出力没有带不好的,不要甩包袱找借口
只有不违反学习的明文规定,没有犯大错,没有理由劝退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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