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非公务员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于2022-02-06 12:24:23
3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2-06
对非公务员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理解"就是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参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管理人员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群众)团体,因其使用行政编制,但无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史志办、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员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没有区别。
admin
网友回答2022-02-06
非公务员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就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和公务员编制、参公编制是不一样的,事业编制是没有向上通道的,只能拿职称工资,这几年职称考试基本上停了,公务员只能拿职务工资,最近出台的中办发【2015】4号文件,关于职级并行的规定也是适用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即使普通科员只要任职年限足够,也是可以晋级副科等职务的,事业编制属于改革范畴,事业单位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是很稳定的,虽然不能拿公务员工资,但单位不会被改革,人员基本也不会有变化,而且每年还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进人,差额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就有可能改革了,至于怎么改,各地方*会有妥善安排,总之目前为止,事业编制的职工也是有保障的,社保和公务员的缴费比例是一样的。
admin
网友回答2022-02-06
2013年的本科毕业生在社会各类考试中上称之为应届毕业生,你所说的“非公务员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指的是在*职能机构工作(财政局、教育局等)的事业编制人员(有一部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跟公务员享受同样的待遇,但是是事业编制,非公务员)或者签订工作合同的工作人员。 所以你是不属于“非公务员及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