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如何补交养老保险

发布于2022-02-05 09:17:14

我今年54周岁,农村户口,参加工作这么多年一直没意识到交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老板(私企)也一直没帮我交,最近经朋友提醒才意识到。在和老板交涉后,老板同意:如果政策允许,老板愿意为我补交之前10年左右的养老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我自己承担,经后按正规流程缴纳养老金。请问象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补交呢?我是上海的。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2-05
公司必须给您补缴之前的每月社保。您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的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86年12月—2005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86年12月—1992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93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年1月—2000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广州市为例,全市统一缴费基数不低于2139元、缴费比例为20%,即最低缴费为427.8元/月。
admin
网友回答2022-02-05

你回老家前到你现在保险缴费机构,要求他出提供在此地的缴费凭证,然后回老家的社保大厅办理参保手续,再把你在四川的缴费凭证交给他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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