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第一,严查严惩,形成震慑。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就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而言,告诫千次,不如拘留一天。此次专项督查行动中,因数据造假或不正常运行监控设施的原因刑事拘留了一些人,这在有关企业和在线监控运行的行业形成了震慑,其效果远比通报批评甚至罚款有效得多。
第二,调整模式,釜底抽薪。在处理问题的同时,还应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据了解,有一些违法行为是运维公司迫于企业的压力和要求不得已而为之。因此,可以考虑改变现有模式,要求企业将运维经费上缴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根据运维公司的运维质量支付费用,这样可以最大程度规避企业对运维公司的干扰。
第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应该结合此次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让其知道国家法律要求的严肃性,一旦触碰,必定遭严惩。另一方面,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让企业知道造假的后果严重,使其不敢动造假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