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求助

发布于2022-01-13 02:23:53

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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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持集美区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社会救助证》经集美区红十字会办公会议研究即可;需要救助申请审批表、身份证、疾病证明书等材料。 以福建集美区为例,辖区内户籍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持集美区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社会救助证》)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可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含 3000元),救助对象经集美区红十字会办公会议研究后,由常务副会长签字审定,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救助。 申报材料要求救助申请审批表、身份证、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费发票、持集美区民政局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社会救助证》、户口本、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本人签署姓名和日期。(银行卡原则上要求本人银行卡,如非本人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社区或派出所提供亲属证明)。 搜狗问问 扩展资料: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保筹资能力和支付水平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确定。2017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40元。 2、经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独立账户,实行单独核算、单独管理,确保赔付。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纳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综合考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或前两者实行加权计算的数值为判定标准,并结合大病保险资金使用情况确定。该部分的起付标准暂定为2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政务服务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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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自己出院后,提供病历,医疗发票,身份信息后到医保局报销,但要看您受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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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民政局大病救助申请条件1、城乡低保对象;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3、*供养的孤残儿童;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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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必须是下列几种: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 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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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一、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二、申请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三、所需资料 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四、申请和审批程序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六)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 (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疫情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 (八)市、县(市、区)*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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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重大疾病的医疗补助的话,申请的话应该向当地的那个疾病部门进行一切申请吧,也就是保险的机构会进行一些协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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