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对方不赔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发布于2022-01-13 03:08:31

2008年7月15日,这一天,我朋友骑着电动车带着我去上班,在路上和一辆本田车撞了,由于我朋友逆行,对方开的车刚好拐弯,拐的太急,就撞上了,不久,我朋友通知了交警过来,交警开了证明,要求对方付医药费,就这样,交警走了,我被急救车送到了医院,可是对方不肯去我们提出来的水利医院,紧急之下,我们就先去了,自己付了医疗费,总共是1500元,不久,对方开着自己车也来了,但是对方不愿付医疗费,看了下,就走了。之后,我打电话给他,和商,他说,他的车子被撞了,拿去修理,修理费是2000多元,他说可以赔偿我的医药费,说他的车让我们赔百分之七,这样结果算下来,根本还是拿不到医药费,我又打了电话给律师事务所,他们说,我得去找交警队,说到底,受害者只有我一人,对方的车是我朋友撞的,应该向他所要赔偿,而对方必须赔我的医药费,或者他们俩赔我的医药费?我想问下好心人,我到底该怎么办?

4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事故的责任在于你朋友带你逆行. 你朋友应该负担你的医疗费用,但,这不是你想做的,为了1500元钱,我看,没必要去打官司.现在,打官司,真不是容易的事.你说呢? 要是你朋友没有赔你医疗费用的意思,你就自认倒霉吧,就算交了一次学费.这话听起来,不好听,但,你冷静想想,还是有道理的. 请你三思.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往死里骂他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这场交通事故,你的朋友要付主要责任。对于你的伤害,你的大部分医药费应该由你的朋友来赔偿,并且你的朋友还应赔偿对方的修理费用。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这个没有关系的,交通事故通过交警处理后在交通局都是有记录的,根据lz的说法来看,这个事故的主要责任在车主,那么在你可以先通过交警联系车主进行协商解决赔偿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响应,那就应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具体赔偿见方法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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