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12月在管厂工厂上班时被管挤到手右手环指被压挤截止。2014年6月18日伤残鉴定为十级《停工留薪4个月》。现厂里让我先签赔款协议书。两个月之后等保险公司的钱批下来再给我钱。《我的保险是厂里给我上的保险》请问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发布于2022-01-13 07:17:48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你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了吗?单位这么做不合法,这个协议书不能签。签完之后不但你拿不到钱,还得赔偿用工单位。如果你自己垫付的医药费,用人单位要全部给你报销。除此之外伤残证下来之后,医保中心会把钱播到你单位,是你十几个月的工资,工龄越长给的这比钱越多。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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