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第三者险合同时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我无责也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吗?该我赔还是我的保险公司赔?

发布于2022-01-13 12:49:24

我是一个摩托车驾驶员,2005年买新车时按规定买了2年的商业第三者险,但2006年7月1日强制责任险开始实施,并且我在2007年6月16日发生车祸,警方判定我无责,但是对方车辆修车用掉600多远,要求我赔赏400元,而我方保险公司认为我方无责,我保的是商业险,拒绝赔赏给我。请问,(1)他们都有法律依据吗?(2)这400元该怎么处理?(等回复!)我是一个摩托车驾驶员,2005年买新车时按规定买了2年的商业第三者险,但2006年7月1日强制责任险开始实施,并且我在2007年6月16日发生车祸,警方判定我无责,但是对方车辆修车用掉600多远,要求我赔赏400元,而我方保险公司认为我方无责,我保的是商业险,拒绝赔赏给我。请问,(1)他们都有法律依据吗?(2)这400元该怎么处理?(等回复!)stl18你好,先谢谢了。我是在2005年10月8日买的保险(2年),我看见有的说法是按照我这种情况:只要是2006年7月1日后的发生的事故,即使在商业第三者险的合同期限内我也应该赔偿对方,而不是2007年7月1日后;并且你说2007年7月1日后我就应该赔偿,我不理解:同样在合同期限内,2007年7月1日前与2007年7月1日后有什么区别吗?你好,顺便再问下,虽然我买的商业险,但也是交通部门认可的当时必须买的险种,按照你的意思,交通部门要求强制要买的这个保险实际不是交强险,并且第二年必须换成交强险,但是,交通部门和我方保险公司并没有通知我重新购买交强险,并且交通部门在第二年的检查中也默认了该种险的合理性,保监会也曾经发布过通知,认为2006年7月1日之前买的未到期的保险有效。那么我还是应该赔赏这400元吗?如果要赔偿,那交通部门和我方保险公司是不是也有一定的责任?

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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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1、在商业第三者险合同时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对第三方的赔付是按你的责任大小来划分比例按比例赔付,本次事故你无责,所以保险公司不赔是对的。 2、这400元要求是没有依据的。 因为你的第三者责任险在有效内,2007年6月16日发生车祸就应该不赔;2007年7月1日是个关键时间点 如果在2007年7月1日以后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是赔付的。 上述结论的前提是买2年商业第三者险时间在2005年6月17日至2005年6月30日这段时间内。否则,应以 下面的回答为准: 你好,不必客气。 如果你第三者责任险在2005年10月8日买的保险(2年),那你就应该在2006年10月8日上交强险。 如果上了交强险,本次交通事故应该是赔付对方400元的,由你的保险公司承担。 如果你没有交强险本次交通事故也应该是赔付对方400元的,由你的自己承担。如果交警追究的话,你还应受到应上交强险保费2倍的罚款,还得再上交强险。 建议:你要根据现在你的实际情况尽快做出决定,否则你的损失会进一步加大。 结论:400元是要赔的,至于你赔还是你的保险公司赔上面已说的很清楚了。 谢谢! 补充回答: 保监会当时发布过通知,称2006年7月1日之前买的未到期的保险有效。但车险的有效期是一年,你就应该在2006年10月8日到期前再上交强险,同时你提前办理的第三者责任险继续有效。如果你没有交强险本次交通事故也应该是赔付对方400元的,由你的自己承担。如果交警追究的话,你还应受到应上交强险保费2倍的罚款,还得再上交强险。切切! 交通部门和你方保险公司并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谢谢你的信任!为了你的利益,赶快息事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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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我是一个摩托车驾驶员,2005年买新车时按规定买了2年的商业第三者险,但2006年7月1日强制责任险开始实施,并且我在2007年6月16日发生车祸,警方判定我无责,但是对方车辆修车用掉600多远,要求我赔赏400元,而我方保险公司认为我方无责,我保的是商业险,拒绝赔赏给我。请问,(1)他们都有法律依据吗?(2)这400元该怎么处理?(等回复!)我是一个摩托车驾驶员,2005年买新车时按规定买了2年的商业第三者险,但2006年7月1日强制责任险开始实施,并且我在2007年6月16日发生车祸,警方判定我无责,但是对方车辆修车用掉600多远,要求我赔赏400元,而我方保险公司认为我方无责,我保的是商业险,拒绝赔赏给我。请问,(1)他们都有法律依据吗?(2)这400元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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