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住院至今脚行踝植入2块钢板听说准备做伤残鉴定那么 这个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是不是要等对方明年取出钢板再做呢?还是等他出院3-6个月就可以做了?如果对方做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我不认可是否可以提出到另外的伤残鉴定所重新做?还有 对方做这个伤残鉴定费用是否要我出的?以后上法院也是这样判决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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