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2年多,公司没有给我买社保,我辞职要求赔偿,我会胜吗?

发布于2022-01-13 19:11:34

我在成都一家私人设计工作了2年多,没有和公司签合同,形成了事实劳动雇佣关系,公司一直没有买社保,其他员工也没有买,之前有人因为不买社保辞退了,现在我也辞退了,但是我觉得为他们工作了2年多,不给我买社保,我应该找他们补偿我的社保,现在我已经辞退了工作,私下给他们解决,叫他们补偿我,但是他们不给,(我待遇每月平均3500)1.我应该怎么办?2.没有签合同,是他们不买社保的正当理由吗?3.我向什么单位起诉?4.我应该要他们补偿我多少呢?(在他公司呆了2年3个月18天)5.要是请律师,费用该水出?5.我胜诉的机会有多大?

5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1、当然是要求赔偿啊!   2、不签合同与不交社保都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具体情况可到劳动局去咨询。   4、具体赔偿的金额劳动仲裁会给你算的。   5、申请仲裁不需要请律师。   6、提供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作证工资条等。还可以拉几个同事一起去劳动局告,这样胜诉的机会比较大!   祝好运!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你好! 去社保局申请劳动仲裁,会支持你的。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去中国农资人才网了解更多的法规政策吧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没必要,真的,这样浪费自己的时间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别折腾了,打起官司,没有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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