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宝力农场职工,我们分有2.7亩土地。2015年农场要求补交社保资金,因为我工人档案的名字和我身份证上的名字音同字不同,有关工作人员不给办理手续,所以直到2018.8.18日才交一次性交款85600多,10月份又交了4761.20元。我自己交的85600多的单子上却写着单位交好像是四五万我忘记了,个人交。。。总之单位未曾给我们交一分钱,为什么却写单位交多少钱?而且我们是1987年参加工作却写2003年开始缴费?已经开支的职工说都减去10年工龄,为什么减工龄?以上单位的做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