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里工作几个月咯,厂里不签合同,能否让他给我买社保

发布于2022-01-13 12:48:40
4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1. 是可以这么做的,但是会有一些问题。 2.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 这里的“缴纳社会保险”,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足额,如果公司已经缴了,只是没有足额缴纳,不应看做是未缴纳社会保险,补缴即可。所以员工不能拥有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不写辞职报告,说走就走的权利),也就不能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甚至还要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你好!!你主动辞职就没有任何补偿。 如果你能够拿出厂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支付2个月工资的劳动补偿金。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签订合同其实就是约定劳盗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多的也是对职工个*益的保护。当然,即使没有签订合同,已经工作几个月了,其实也就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了。在这情况下,企业是完全有义务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职工也有要求单位为自己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必须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告诉厂方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厂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要求厂方办理全部社会保险。 纵横法律网-怀远律师事务所-武广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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