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年前在江门T市某企业工作,工作期间购买了社保。由于企业倒闭,没有办理申请员工停保工作。我现在的工作单位帮我买社保,但T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说帐户欠费大约15000元,要补足了才可以购买(也不能重新申请和停保)。15000元的数额不小啊!这明显是企业的失误,为什么要个人负责。而且这7年内,没有钱进过我的帐户,这也算是欠费吗? 我应该怎样办理才能继续参保?恳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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