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一对夫妻女方在孩子八岁时离开家,但是并未离婚分居十几年,十几年间,男方不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女方接到传票,并未出庭,十几年离婚未果。却一直想要孩子给她养老。问题:①法院是否可以判其夫妻关系无效②孩子是否有赡养这个女人的义务③如果此人拒不出庭,是否有办法让法院判

发布于2022-01-13 21:29:45

问题:①法院是否可以判其夫妻关系无效②孩子是否有赡养这个女人的义务③如果此人拒不出庭,是否有办法让法院判决夫妻关系无效

5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1、法院无法判决婚姻关系无效,但可判决离婚。2、孩子今后有赡养父母的义务。3、法院对被告无故不出庭的案件,可作缺席判决,对分居多年、多次要求离婚的案件应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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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女方不出庭,夫妻分居达到一定时间法院是可以替你强制解除婚姻关系的。 何况你们已经十几年分居了。 子女赡养是根据双方的条件判决的, 如果子女已经达到18周岁或者之上是根据子女自己的意愿判决,如果是两个 就是一方一个, 关于财产问题的话, 你们夫妻可能是财产平分, 如果孩子判给你的话,你将会获得多一点的财产, 如果判给你老婆的话, 那她就多一点, 儿子和女儿的财产也是有分别得。要是子女都结婚了的话, 那就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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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问:不断要求····是否法院正式立案,如有两次以上,可以。再说别的。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这是个事实上已经无效的婚姻,法律上会支持离婚请求。她是孩子的母亲,孩子有赡养她的义务,但是因为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她的离弃,孩子没有接受到她的抚养,法律上会考虑孩子对她的赡养义务是否合理。已经接受或者应该能够知悉庭审通知,缺席出庭,不影响法院判决,她如果对判决不上诉,就必须无条件执行判决。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1、法院不能以女方事后的行为来判决婚姻关系无效。2、根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3、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准予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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