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及申请条件

发布于2022-01-12 20:31:47

父母有房 我准备结婚 没有房子 老公不是本地的 这样可以申请廉租或公租房吗 需要什么条件?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一般廉租住房申请的条件为低保或者低收入家庭 请问你的条件满足低保或者低收入家庭吗 每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 我们这里是无房或者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才可申请廉租住房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每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 你可以到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咨询下你们地区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有的地区是农民工或者刚毕业没有经济条件的大学生 一般都是“夹心层”人群 有的地区是低收入人群 低收入人群一般指收入为当地低保金两倍以内的人群 你是在哪个地区 就去你们地区的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咨询 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一般为当地的住建局(也叫建设局)、房产局或者房管所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供应和补贴对象 第七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四)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五)市人民*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分别由市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住房价格水平等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批准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核准手续: (一)申报。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提出申请,同时选择确定申请类别。 (二)初审。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组织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初审,对申请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初审合格的,在申请家庭所在地社区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上报区人民*指定机构;初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三)核准。区人民*指定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实地调查对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将申请家庭情况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的,予以核准,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复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登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分别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通知书》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通知书》,并建立相关档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区人民*指定机构,由区人民*指定机构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对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由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所在地或者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户口所在地区*定期通过组织摇号方式确定购买家庭和货币补贴家庭。 摇号过程应当公开,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经摇号确定的购买家庭和货币补贴家庭,可以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第十条 区人民*指定机构应当对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进行年度复核。对已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条件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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