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直单位110分,(行测+申论)。
2.设区市直属单位105分,(行测+申论)。
3.县(市、区)直属单位、职位100分,乡镇(街道)、人民警察职位(不含执法勤务职位)职位为95分、基层水文站所职位,(行测+申论)。
5.*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为145分,(行测+申论+*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
6.省外事侨务办英语职位120分,(行测+申论)/2+英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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