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992年1月在桂林市国企交养老金到2001年12月共十年,然后自己交至2006年12月共五年,在2008年四月在临桂县私企工作交到现在,在2007年一月到2008年三月没交,请问这十五个月还能补

发布于2022-01-13 02:52:30
1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可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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