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朋友在园安全问题怎么处罚老师

发布于2022-01-13 10: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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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补偿。”可见,依据法律,幼儿园在赔偿问题上实行的是“过错原则”,即幼儿园对在园幼儿伤害承担责任与否,要看事故的发生与幼儿园管理职责的履行有无直接因果关系,要考虑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要看幼儿园教职工在履行职责中有无故意和过失的过错。根据过错原则归责,只有当幼儿园在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相关联的活动中有过错,造成幼儿伤害,才应承担与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责任,即损害赔偿额度应与幼儿园过错大小相联系。 另外,《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这一条表明,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他人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监护人是否有过错,监护人都要对被监护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即使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也就是说没有过错,也只是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而不是免除责任的条件。 但是不都是老师和学校负责,有的孩子很调皮,不听大人的话。比如:老师经常叫学生别在教师追逐打闹,可有些学生当耳边风,所以要根据老师导致发生意外的责任大小提出赔款。我有两种方案: (1)处理这样的事情,好像没见过有这样的规定,有的幼儿园是,教师分担。有的是幼儿园出大部分,教师出少部分。具体不太详细……我们幼儿园以前两种处理方式都有。现在孩子入保险了,我们做好保险报案工作,费用由保险公司赔付,我们幼儿园里领导要去探望孩子,做好向家长道歉工作……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里鉴于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应该承担一切医疗费用。 这两种方案我建议取后者,前者做为参考,你也可以要求幼儿园做这样的处理,保险公司是有责任赔偿的。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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