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般认为光速超过30万公里,相对论就不再成立。在书中《变化》中作者这样思考。大概意思是光速不变的本质不是光速数字不变,而是说光速对于一切物体都平权。如果宇宙环境发生变化,这个数字会波动,但波动是对于所有物体而言的。即光速是一种时空束缚态。这样的光速对于所有物体依然是相同的。光速恒定的本质没有变,所以不能认为光速超过30万公里,相对论就不成立,那样太武断。该如何理解光速不变呢?作者的思考对吗?
在他的书里,光速是一种时空束缚态,所以不是绝对值。时空变化,那么光速会有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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