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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南京江北新区出台《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意见》分五大部分、十六条举措。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落户,通过多项保障措施,集聚国内优质法律服务机构;聚焦国际视野,针对国外及港澳台法律服务机构、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国际法律人才便利拟定专项奖励,吸引港澳台与*优质法律服务机构落户;创新拓展专业领域模块设置,以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经济贡献、专业服务、行业发展扶持、鼓励参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为切入点,发挥法律服务机构独特优势,扩充服务发展新路径;明确奖励适用范围、适用时间,厘清政策不叠加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政策保障,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南京片区重大项目,并采用一事一议办法加大补贴和奖励力度,提高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主动性。
小北了解到,南京片区将持续推进政策落地,一方面以《意见》为起点,针对法律服务机构落户、经济贡献、办公用房扶持、高端人才奖励、个人经济贡献奖励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实施细则,制定详细考核标准,推进奖励结果有效落实。另一方面根据《意见》及实施细则的试行成效,顺应自贸区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势头,对标国内领先地区和国际先进通行服务管理规则,不断完善创新政策体系,持续提升政策吸引力,吸引境内外高端法律服务机构与优秀人才集聚,促进中国(江苏)*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