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卫生中级职称报名需要准备的材料

发布于2022-01-13 19: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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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2015卫生中级职称报名材料: 1、《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目前缺的应该是成果和业绩,其他的应该都达到了要求。 一、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三等奖或省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培育林木新品种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二、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2)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 (3)熟悉林业法律、法规,对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4)了解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技术方法及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2、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2)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协调相关专业解决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和经历。 (5)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①省辖市(厅)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②县级以上林业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主持人,或2个项目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③引进、实验和示范推广林木花卉新品种、新技术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④设计或开发林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⑤从事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绿化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的主要完成人。 ⑥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调查、林业专业调查1项以上。 ⑦独立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生产项目或科技项目3项以上。 ⑧从事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作为主持人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次以上。 ⑨作为主持人编制县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检疫预案、作业设计2项以上。 3、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需具备(1)、(2)、(3)、(4)条中的1条): (1)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专业科技奖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2)培育林木花卉新品种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3)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2项科技项目通过省辖市(厅)级成果鉴定,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获得市(厅)级科技成果证书。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林木花卉新品种、林业新技术项目,推广面积1万亩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总体设计或县级以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经营方案2项以上,并被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或验收合格。 (7)主持完成县级以上森林资源调查和省辖市(厅)级林业专业调查3次以上,并经省辖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8)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以上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项目,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采用新品种、新技术育苗面积累计达2000亩以上,苗木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9)主持完成县级以上公园、绿地、自然保护区等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工作3项以上,并经省辖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0)主持完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2项以上,绿化面积达30万平方米,或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施工质量和标准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11)在业务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县级以上“拔尖人才”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者。 4、论文与论(译)著,符合下列条件中1条(从事研究开发人员须符合(1)(2)(3)的1条):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3)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学会获优秀论文二等奖1篇以上、三等奖2篇以上,或在省级专业学会获优秀论文一等奖1篇以上、二等奖2篇以上。 (4)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5)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省辖市(厅)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论文与著作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3条以上(须符合(1)、(2)条中的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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