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照燃气公司这种收取费用的说法,那应该是每一个行业企业都能说出一大堆理由来收取费用了,比生产干活来钱快,企业订一个条文老百姓就得交钱,这是什么道理,燃气公司收取这些押金就能保证燃气用户的一切吗,就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了吗,收取这些费用你们干什么用呢?
没有道理收押金因为大家知道钢瓶本身不是液化气站发的而是我们自己买的係凭什么要收押金,您过去每年收个检查费或收个洗瓶费三五块钱就算了好吗不行这会又要收一个大的你凭什么押一百五十元放银行有利放你那首么你凭白无故收我们用户好几个亿什么意思。想腐败也没这么弄的呀想点别的办法再乱收费,公交一个小卡片收20押金他好得还给我们一张卡片呢,你不对呀还是那句话钢瓶是我仰自己茌钱买的你凭什么收押金吩。操你大爷现在都疯了………………
一、为什么要向用户收取液化气钢瓶押金?
(一)近期,由于钢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的非法流通使用而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事故率呈上升趋势,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各充装企业加强钢瓶管理。为彻底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广大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我公司强调各供应站严格遵守行业监管部门加强钢瓶管理的要求。
(二)自1964年北京市发展平价气正式户,又经1987年纳入临时户以来,液化石油气的普及给北京市市民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1996年根据北京物价局京价(工)字[1996]第31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向所有平价气用户每瓶每年收取钢瓶更新和检修、检测费35元到2004年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4]2156号《关于取消液化石油气钢瓶更新和检修检测费的通知》的要求停止收费。1996-2004期间所有平价气用户交纳过钢瓶更新和检修、检测费。
2004-2018年的15年期间用户未缴纳过任何钢瓶费用。由于2007年停止收取钢瓶更新和检修、检测费,应根据2007年2月1日以前的钢瓶按照《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1999:YSP-15型钢瓶检测检修周期为15年执行,因此用户所持钢瓶到2018年12月31日均已到达钢瓶设计使用年限,2019年以后钢瓶产权归我公司(国有资产)所有,需要以钢瓶押金的方式进一步明晰钢瓶产权。2018年7月1日北京市城市平价气补贴政策调整前北京市财政承担钢瓶等相关费用,之后北京市财政不再承担钢瓶等相关成本费用,由企业自行解决。
基于以上原因,我公司严格遵守行业监管部门加强钢瓶管理要求的同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闲置钢瓶能够及时回到供气企业,保证钢瓶始终处于安全状态,需要定期对超期报废钢瓶更新、超期未检钢瓶检测,保证用户安全使用,安全投入必不可少,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从今年起采取由用户交纳钢瓶押金的办法以明晰钢瓶产权使用,逐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为用户做好安全及服务工作。
二、钢瓶押金收费办法
(一)凡属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负责供应和管理的15公斤钢瓶民用平价气用户,一次性向我公司交纳钢瓶押金150元/只。用户不再使用我公司提供的液化石油气时,我们为您办理退瓶、退押金手续。
(二)已通过各区资格审核并交纳钢瓶押金的平价气用户,如暂时不用液化气可以办理“保卡(资格)退瓶”手续,退钢瓶押金但购气卡不注销,如希望继续使用液化石油气,重新交纳钢瓶押金后继续换气。
(三)未通过平价气资格审核的用户,可以在购气现场办理平价户转议价户手续,并按规定交纳钢瓶押金。
三、用户如有问题,可向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所属分公司咨询。
客户服务中心400996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