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多久开庭

发布于2022-01-13 01: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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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法庭同意当事人和辩护人的申请,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第二审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期限,不计入第二审审理期限。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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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13

一般案件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半个月左右就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案件是有审理期限的。一审刑事案件分:普通程序(一个月)、简易程序(二十日); 二审刑事案件公诉、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一个月,最长不能超过一个半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一审刑事案件中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普通程序)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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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不一定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一般情况下是一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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