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年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发布于2022-01-12 20:35:11

您好!我是外地人,驾驶证是2006年1月9日初领的,2007年2月14日向当地车管所提交了身体条件证明,按照回执又该提交了,但是天气情况无法回家,请问可以推迟提交吗?最多能推迟多长时间?请告知回复,谢谢!

3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首先我要告诉你: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规定时间是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但是,实际上只要不超过一年就没问题。因你07年已经提交过,所以08年的证明只要在09年1月8日前提交就没一点问题。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最多延期一年,延期的一年内必须补验,也就是说你必须在09年1月8日前提交体检证明 否则你的驾驶证将被注销。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驾驶证年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到车管所领取驾驶证体检表,到车管所指定的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医院会按照体检表要求进行体检,并给出身体条件证明。 根据*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第七十二条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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