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一套房,是回迁房,还没有办房产证.房主说有购房合同和收据,交了款可以签合同改成我的名字,并且说房管局里他有认识人,也可以把底改名.这样的交易是否有风险?我应该注意哪方面的问题?还有以后,我办房产证如果出现问题,我和他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我的利益是否受法律保护?希望专业人士能进行全面回答.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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