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011年新考的B2驾驶证,(证件归属地:湖北随州)< 初次领证日期:2011-09-27;有效起始日期:2011-09-27有效期限:6年 准驾车型:B2请从2013年开始每两年于09月提交身体证明,请于2017年09月27日前九十日内申请换领新驾驶证。> 无任何记分记录 按照新规定我2012年09月需要年检我的驾驶证吗?如果我在2012年09月没能及时年检,会有什么后果吗? 按驾驶证上的是2013年九月提交身体证明,但最近听说了这个什么新规定。。以前是2年一审的,现在才知道出了新规定,都2013年了,也不知道过期了没,非常担心。网上的说法太多,能有权威可靠点的解答吗?希望有知道的交警叔叔能回答我的问题啊!!你的驾驶证是否需要审验?据交警部门介绍,可通过以下3点进行判断:查看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一栏是否具有A1、A2、B1、B2这4种准驾车型中的一种或多种(或是校车驾驶人),确定需审验后,再确定审验截止日期。请看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一栏的日期“月、日”,如在5月1日后,今年需办理审验业务;如在5月1日前,明年再办理审验业务,审验截止日期为2013年+初次领证日期的“月、日”。--这是2012年7月的报道,该怎么解读呢?看来我要完蛋了,错过年审3个多月了,还不知道会不会吊销,可能要交罚款。在网上看到两个和我相同境遇的人,真是同病相怜啊,还有好多主动申请降级的。
超过的话旧规定是驾照注销。超期未年审没关系,可以正常年审,审验时报告身体情况,超期未超过一年的,否则被交警抓到老规定可按无证处理;新规定是驾照在一个月内办理降级手续,新规定是罚款200-500元,就是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审验,超期未超过2年的2012年你肯定要年审;按照新规定,可以正常年审,超过就注销作废。所以你应当在2012年9月年审。 但是有一点共同的就是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并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的免予审验,原两年一次的提交体检报告取消,按照老规定,交强险可以理赔,但注销不超过两年的可以通过考科目一恢复,体检要到2017年你换证的时候再进行。并且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但商业险是不赔的。 2013年起。因为你的初领证日在5月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