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不含专科起点的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读取本科或研究生时所学的专业与报岗学科需相同或相近。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国籍(*国籍,适用于*管辖的*、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公务员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