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请劳动仲裁,我有胜算么

发布于2022-01-12 22:11:49

说下我的情况,来公司半年了,没有合同没有保险,现在离职,跟老板要保险,老板不给,所以想提请劳动仲裁追我赢得的东西现在的情况是,没有工资条,没有考勤卡,因为是很不正规的公司。我拿什么来证明我是属于这个公司的呢?我手头上倒是有一些公司的文件,比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公章),和其他公司的合同(合同章),这种情况下这些东西有用么,我该怎么办请懂的这方面事情的人给我出出主意复制粘贴答非所问的就别来了我的分都在这里,全给你们了,谢谢1楼的答非所问,针对我这种情况怎么办啊 ,我有的只是公司的各种文件的复印件,比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公章),和与其他公司的售货合同,能作为证据么

5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最好按我提供的去搜证,有些证据是由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公章),和与其他公司的售货合同”这个并不能视为你与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 你按我提供的以下去找证据,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公章),和其他公司的合同(合同章)这些没用,你只要举出下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劳动关系 举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完全可以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你好朋友,你的心情我很理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给劳动者办理相关保险,你单位没有和你签合同和上保险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关于你如果证明你是本单位的职工,你可以找到你的同事作为你的证人以及你手头和你单位相关的文件等资料去提起仲裁,如果不服仲裁裁决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希望你顺利解决。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录音和qq聊天记录,不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