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发布于2022-01-13 20:28:58

我爷爷是原搬运站职工,当时搬运站欠银行贷款无力还贷,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申请把房子卖给我爷爷还贷后,我爷爷就拿着买卖契约办理房产证,经过土地纠纷后省中院判决我爷爷买房是合法的,然后我们就拿房产证占地面积去办理土地证。现在又有一个办理土地证在我房产范围里,比我们的土地证期日还要先办。经过国土局的了解对方的土地证是县*批准国土局才给对方办理土地证的。而我们是后办,所以国土局认为我们的土地证无效作废,这样的话我爷爷买房子使用的土地就不合法了吗?

1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3

国土局不懂,按行政权力是这样,按法律规定是你爷爷有效,因为行政权力不能对抗司法权力。你的解决办法一是不要理他,反正你不要卖。二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你的有效,对方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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