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问答
IT问答
生活问答
电脑知识
百科
测评
打人并不构成轻微伤,派出所可以拘留吗?
发布于2022-01-13 20:29:16
6
个回答
网友回答
2022-01-13
打人不够成轻微伤一样可以拘留。 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
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案例:南通大学食堂员工围殴大学生 多人被拘留 最近几天,“南通大学食堂员工围殴大学生”一事引爆舆论。9月26日,事件已有最新进展,南通崇川警方发布消息称,多名参与殴打者遭到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9月25日,一段名为“南通大学红领巾校园早餐团队被食堂员工围殴”的视频,在微信圈迅速传开。视频中,穿着食堂白色制服数名男子,对着两名男子拳打脚踢。 当天下午,南通大学在其官方微博上就此事作出回应。其称, 9月25日早晨,宜兴大师兄科技有限公司聘用的南通大学纺织服装学院陈姓学生(女)和南通职业大学霍姓学生(男),组织了400余份早餐在校园内设点分售,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户雇工发现后上去劝阻,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并报110。 此前,陈、霍等人多次在南通大学主校区校园内设摊销售快餐。为维护食品安全及校园环境,学校规定严禁在校园内设立流动摊点。学校后勤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学校规定,多次对其进行说明劝阻。 目前警方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同时,学校后勤集团已对食堂承包经营户进行了相应处罚,并解除了承包经营合同。 9月26日下午,南通市*局崇川*官方微博通报此事最新进展。通报称,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户为阻止宜兴大师兄科技有限公司红领巾早餐一方在南通大学校园内开展早餐配送业务,先是与对方发生推搡,之后进行殴打。目前,崇川*已对参与殴打他人的六名违法行为人给予3至7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警方表示,市民遇有纠纷应当寻求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对违法犯罪行为*机关绝不姑息迁就,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南通大学方面就此事表示,对这种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校方将进一步着手整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南通大学食堂员工围殴大学生 多人被拘留
网友回答
2022-01-13
1、致使受害人轻微伤,看是故意伤害行为还是打斗所致。如果因民间纠纷打斗所致,警方一般会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处罚。对于故意伤害行为,警方要进行拘留、罚款。 2、如果警方不作为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检察院进行投诉。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网友回答
2022-01-13
故意伤害轻伤以上构成犯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轻伤以下为行政处罚,按照伤害情节,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 一、关于治安案件的调解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的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以及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机关应当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法尽量予以调解处理。特别是对因家庭、邻里、同事之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的,如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侵犯隐私、偷开机动车等治安案件,*机关都可以调解处理。同时,为确保调解取得良好效果,调解前应当及时依法做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以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分清责任。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交双方当事人签字。 二、关于涉外治安案件的办理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对外国人需要依法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由承办案件的*机关逐级上报*部或者*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机关决定,由承办案件的*机关执行。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由承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机关决定,不再报上一级*机关批准。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并附加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应当在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再执行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三、关于不予处罚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9条对不予处罚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机关对依法不予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有非法财物的,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作了明确规定,*机关对超过追究时效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再处罚,但有违禁品的,应当依法予以收缴。 四、关于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8条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并在第54条规定可以吊销*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单位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所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明确规定由*机关给予单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罚,或者采取责令其限期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取缔等强制措施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办理。对被依法吊销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同时依法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参照刑法的规定,单位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五、关于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但不投送拘留所执行。被处罚人居住地*派出所应当会同被处罚人所在单位、学校、家庭、居(村)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和有关社会团体进行帮教。上述未成年人、老年人的年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的情况,以其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正要执行行政拘留时的实际情况确定,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或者执行行政拘留时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均不再投送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六、关于取缔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的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机关许可的行业的,予以取缔。这里的“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机关许可的行业”,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有关规定,需要由*机关许可的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保安培训业等行业。取缔应当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机关作出决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进入无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扣押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等。在取缔的同时,应当依法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
网友回答
2022-01-13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网友回答
2022-01-13
如情节极其轻微,可以批评教育免于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网友回答
2022-01-13
两人打架不构成轻微伤,派出所不调解可以直接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生活问答最新文章
1
我是今年三校生403分可以报陇南师专师范类的专业吗?
2
重庆科创职业院校的专业有哪些
3
湖南省内有哪些职业院校的专业好,专业热门呢??
4
哪些职业院校有通信工程专业
5
痔疮可能有3, 4年了,大便很不通,但又想,肚子胀.大便带血.还有快肉一样的出来了.现在在用马应龙麝香痔疮膏
6
高考后暑假考驾照还是大学考驾照好呢
7
高考后的那个暑假是出去玩还是考驾照重要点?
8
暑假是出去打工还是回家考驾照?
9
高考后,是出去打工,还是去读技术学校呢?
10
?汕尾的谁收到通知书了
相关阅读
1
打人并不构成轻微伤,派出所可以拘留吗?
2
被打成轻伤,派出所为什么不拘留打人者?
3
被人故意打成轻微伤,打人者能刑事拘留吗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