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捐款都是自愿的,但是有的部门或是机关就限定按级别或是工资标准分配捐款标准,这是部门为了脸上贴金做法,严格说违法。可向属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控告,也或是起诉到法院裁定和判决纠正做法,但是不管用何种方法纠正效果都不会好,一挂上慈善捐款就只能闭嘴了,限定数额基本能承受就算了。我的做法倒是想捐多少就捐多少,自认为不该捐款的名目就坚持不捐,前提我是公务员,不犯严重错误谁也无权开除我。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