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热爱回答法律问题的人事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五个月,无社险,无合同,并被拖欠工资1个月。申请劳动仲裁,现刚仲裁胜诉。但裁定金额少了10%,因为公司认拖欠金额有差异。公司肯定会上述。我也不服裁定金额少10%。另外想追加加班费讨薪(我有考勤机照片)。请问1.我是等待公司提交法院,待答辩通知后【反诉】好呢。还是同时也上诉比较好?2.加班费、饭补等其它补贴一审二审如何提出追加判定申请?(寻求天津的法律援助位置,因为老板入职时承诺我的工作期饭补、车补、话费补助、防暑降温补助、还有加班费均被否认,想知道加班费或其它内容的举证责任在谁……如果说加班,我只要考勤机时间段内容照片)。万分感谢回答!关于扣发加班费与社险其实和加班费一样的社险,当初我也到劳动冲裁提交过申请,但是天津市河西区劳动局的仲裁不受理。理由就是推给劳动侦查大队解决。但劳动侦查大队的回答是,必须等到仲裁确定劳动关系才能处理,很可能需要等到法院结果,才能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