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对方居住地是否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

发布于2022-01-12 18:12:32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是的,也有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情况,请参考下面的法律条款。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12
社会保 一百多万,户籍所在地\法院,居住地\朋友 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户口所在地,指中国公民的户籍所在的地区。户口所在地是中国特有的概念,有中国管理特色。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升学、就业。 我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 我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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