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打官司,请的本地的律师,但一审、二审都败诉了还能获得合理补偿吗

发布于2022-01-06 19: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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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2022-01-06

法律赋予每一位被征收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当很多拆迁户在遇到补偿不合理、土地被强制征收、房屋被强制拆除后,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采取法律手段,而是想要通过找关系、信访等方式去解决问题,但比较现实的是,这些手段并不能直接有效地帮助拆迁户们拿回属于自己的补偿款,反而会错过维权期限,让自己的处境更加艰难。

有些拆迁户遇到征收时选择法律维权,没有委托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而是委托本地律师,或者自己去打官司,等到一审、二审都败诉了,才想着要找专业的律师维权,这种情况还能挽救吗?

万典律师在这里告诉被征收人,如果自己打官司一审、二审都败诉了,再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介入,不能说是肯定赢不了,只能说非常难。

2018年夏天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冯凯律师接到一个特殊的电话,电话的另一头是一位在非常有名的画家张女士,电话中张女士介绍她在郑州市某区某街道有两套房屋正在面临拆迁,区*已经在2017年10月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她先生已经委托当地律师对房屋征收决定进行起诉,但是房屋征收决定的诉讼一审判决已经败诉。

2018年11月底,张女士又给冯凯律师打电话,告诉冯律师区*刚刚对她作出了两个《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房屋征收决定的官司二审也败诉了,最终张女士决定换律师,委托万典事务所冯凯、韩雷永律师办理案件。

冯凯律师、韩雷永律师接手案件后,经过仔细研究发现区*作出的补偿安置方案中的部分规定是违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同时《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的补偿内容也明显违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规定,经仔细研究后冯律师、韩律师于2019年1月向郑州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郑州市人民*维持了区*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向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于2019年6月27日开庭,庭审后人民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协调。经人民法院一个月时间的协调,双方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偿协议,张女士向人民法院撤回了诉讼。

最后万典律师想告诉正在遇到房屋征收的拆迁户们,如果真的遇到补偿不合法、不合理的情况,或者房屋遭遇强拆,法律是最直接有效的维权方式。另外本地律师受本地司法局管辖,在民告官诉讼中限制很大,难以帮助拆迁户们解决实际问题。专业的事情就要交给专业人士去做,不要等到法律程序已经走完,期限已经错过才想着找律师维权,为时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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