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户口不是随父随母都可以的吗?为什么要捆绑母亲也迁过去?

发布于2022-01-01 18:00:47

我是农村户口,老公是城镇户口,女儿出生的时候户口随我,现在我想要把女儿的户口迁到我了老公的名下,但是派出所的人说迁我女儿的户口,一定也要我一起迁过去才能办。。子女的户口不是随父随母都可以的吗?为什么要捆绑母亲也迁过去?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1
现在户口管理取消了小孩随母落户的规定,可以随父落,也可以随母落。不过,有固定的住所是落户的基本要求,就你的情况,在A城有自己的固定住所,而在B城没有,小孩户口落在A 城容易办理,落B城较难,B城有固定住所,落B城容易。没有固定住所,都是集体户口,只能落女方。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1
& 《*户口登记条例》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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