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2000元,他打电话也没怎么接,我俩是异地恋。十月一之前他让我去看他,我就去了,然后说让我把这些东西还给他.这种情况下,我需要归还这些东西嘛?如果不归还,他可以起诉要回吗.然后他带我逛商场给我买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笔记本4000元.最近十月一朋友都休假了。由于是刷卡,我就出去玩比较频繁没有陪他,单据的署名都是他的.后来他说太累要分手?就算他起诉了,我必须要归还嘛?拜托大家了,帮帮我!我和他是通过一个朋友介绍的,他们是战友,现在也在当兵他总打电话和我墨迹这点事,都烦死人,然后我受不了给他拉黑名单了。他说我欺人太甚,说要报警,这样会对我有不良后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