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6月9日 本人的出租车是租来开的每天下午6点开始到第2天凌晨6点阻金是每天50人民币就在上一个星期的星期6,我记得是拉了一个人,我收了10块钱.(在我们这里所有开出租车的是不打表的.因为城市太小)我们这里的出租车都属于私人拥有的,所有开夜班的都是晚上10点一过收费都是10块钱起价的.但是都是私人规定的也是是说是私人拥有出租车的人规定的.我确遇到了这个投诉我的人!也许是因为他在*里关系好,他是向*里投宿我的,*的人打电话给出租车公司的经理说出了我的车牌.说我乱收费,出租车公司又打电话给我租这张车的主人.车主打电话给我,要我每天和他一起去道歉并且要我还他6块钱!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我并不在意这6块钱,但是我的心不干啊!!!!!!!!我想他也没有证据证明我是不是收了10块钱,而且开出租车的人每天来拉去去 就在这个城市里,我根本记不得这事!他要告我也应该向法院提出公诉!并且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他为什么要向*说尼?*的人,为什么又受理了???? 难道就平一个做出租车的客人提出某个出租车的师傅乱收费,这样一提就可以直接叫我们这些开出租车的人去吗?我根本没有乱收费!我记得的 那天我根本没有 收过10块钱的人,他要投诉就让他来吧,我已经咨询过律师了,如果象这样的人他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比如,表单,发票,或者收据,录象等证据,证明文件的话,我有权告他诽谤!!!! 我不是心疼那几块钱!这样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随随便便有人打个电话来,就要出租车还钱!道歉!还有法律吗?还有王法吗?这样下去还有人会去开出租车吗? 我是在向社会上开出租车的朋友呼吁!我们有错吗?如果他有证据,我愿意道歉也愿意还他的6快钱,但是如果他没有证据那就是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