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不还我到哪里起诉他?

发布于2022-01-09 18:10:02
2个回答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9
应当在借钱人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借钱人的常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admin
网友回答2022-01-09
问一,.我应该怎么起诉他? 答:写份起诉状,然后去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立案庭立案。法院受理后会通知你的。 问二,起诉费又是多少? 答:依据新的诉讼费规定,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诉讼费计算公式为:诉讼标的额*2.5%-200元。 问三,如果他确实没钱还.他父亲是否有义务帮他还清? 答:没有。 问四,到最后他确实没钱还.会得到什么处罚? 答;如果他有其他财产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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